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由於高院今天的認定與日本現行法律有出入,因此聲請人的律師表示,高院的認定相當罕見。這名聲請人在戶籍上為男性,但以女性在社會上生活。


日本規定跨性別人士戶籍上性別的特例法,僅限符合「無生殖能力」(喪失生殖能力)及「具備與變更後性別相似的身體外貌」(外觀要件)等幾個條件,才能變更性別,也就是說如果想要變更戶籍上的性別就必須接受手術。若要符合外觀要件的話,生理性別為男性的話,原則上必須切除陰莖等性器官,而這名聲請人並未接受這項手術。


關於接受「無生殖能力」手術,日本最高法院接獲這名當事人聲請後,2023年10月認定日本現行法律規定跨性別人士要變更戶籍上性別時,必須接受喪失生殖能力的手術,抵觸憲法所保障的身體不受傷害權利。


當時,最高法院也命令高院重新審理當事人聲請要求在不經手術情況下變更戶籍上性別。


相關人士表示,高院今天指出,「如果必須接受手術,就被迫在放棄身體不受傷害的權利,與放棄性別認同而獲得法律權益之間二擇一,這種被迫二擇一是過度限制,有違憲之虞」。


此外,高院也表示,「不論是否接受(外觀)手術,只要達到他人看到時並未感到特別疑惑便已足夠」,認為即使不接受手術也可以滿足外觀要件。


而高院考量這名當事人接受了賀爾蒙治療後,生理外觀已經變成女性等狀況後,同意當事人變更戶籍上的性別。


當事人的律師指出,外觀手術,主要是男性變更為女性之際的條件,在未經過手術的狀況,被同意變更相當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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