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報導,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這項新估計反映2010年至2023年從100個國家收集的數據,涵蓋「體罰」和「心理攻擊」。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定義的心理虐待,包括對兒童大吼,或罵他們「笨」、「懶」;身體虐待則包括搖晃、毆打、打屁股,或任何目的在造成身體疼痛或不適,而不會造成受傷的行為。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表示,在這近4億兒童中,約有3.3 億遭到體罰。
即使越來越多國家禁止體罰兒童,仍有近5億名5歲以下兒童沒有受到法律保護而免於遭到體罰。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指出,超過1/4的母親或需負責任的成年人認為,要正確教育孩子,體罰有其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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