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州Midland警方說這名女子是無家可歸的街友,她說自己之前在別處有工作,不過4月23日被發現前,住在這間雜貨店招牌內差不多1年之久。

這間Family Fare雜貨店有三角形招牌標誌,約1.5公尺寬、2.4公尺高,有門且能從屋頂進出。由於現場沒有梯子,警方研判她是從別處爬到屋頂上再進去。

警方說女子還鋪了地板,擺了張小桌子,放置她的衣物、咖啡機、印表機和電腦,「就是家裡會有的東西」。女子用延長線從屋頂插座接電使用。

女子被發現後態度十分配合,答應馬上搬走,店家也深表同情,沒有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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