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穿戴式運動攝影器材,在市場上獨占鰲頭的GoPro,已要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 對「深圳嵐鋒創視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核發「排除命令」(issue exclusion)和「停止與終止」令,禁止其Insta360系列商品進入美國市場。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1日公告表示,根據美國1930年貿易法第337條,對深圳嵐鋒創視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展開調查,這家總部位於中國深圳公司,以Insta360系列的全景相機著稱。

GoPro的投訴中表示,深圳嵐鋒創視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的Insta360fm系列商品中,360度全景運動鏡頭、系統、和相關的底座系統和景框,侵犯了GoPro「HERO」 and「 MAX」系列商品中運用的科技專利,分別是超廣角(SuperView)、虛擬鏡頭、超級防手震(HyperSmooth)、地平線修正(Horizon Leveling)等技術,這些技術可以擴展影像框,創造「沈浸式」觀影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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