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報導,黃煡聰已於2月認罪,承認他是總部設在英國、現已解散的香港獨立黨主席,以及香港獨立黨6個網路平台的管理員。

根據檢方說法,知名度不高的香港獨立黨指導原則包括「宣告中國非法占領香港」、「邀請英國和美國派兵到香港」,以及呼籲讓香港成為「大英國協的獨立成員國」。

檢方指稱,香港獨立黨的社群媒體平台上有42則貼文涉及「分裂國家」,貼文內容包括連署請願請求外國軍事干預,以及發起群眾募資要為香港建立一支軍隊。

法官練錦鴻今天判處黃煡聰5年徒刑,稱他「扭曲歷史、妖魔化中國政府,鼓勵以政治甚至武力手段摧毀香港特區及中國政府,又求助外國政府」。

現年41歲的黃煡聰持有葡萄牙護照,他在2022年11月因「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名遭到逮捕起訴,至今16個多月數次請求保釋都遭到拒絕。

根據香港的「刑事罪行條例」,黃煡聰的罪名最高可處2年徒刑。但檢方去年3月將他的案件升級為適用於香港首部國安法。

港區國安法生效以來,已有290多人遭到逮捕,174人被起訴,其中112人被判有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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