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籍被告霍金斯(Hawkins Kevin Francis)承認被指控的虛報有恐怖威脅的罪名,12月22日被新加坡國家法院法判刑6個月。
根據《聯合早報》,被告律師代為求情稱,霍金斯患有精神分裂症,案發時病情復發,他將接受適當治療,保證不再犯錯。
但控方指出,被告行為不但浪費公共資源,導致大批緊急人員出動,也對超過360名乘客製造不必要的恐慌,要求法官嚴判,以發揮阻嚇作用。
案情指,霍金斯10月12日搭乘酷航TR16班機從樟宜國際機場起飛,預計前往澳洲第四大城伯斯(Perth)。班機起飛機,霍金斯突然向一名空服人員說「我有炸彈」,又向另一名空服員重複「炸彈」一詞,並指向自己的左邊褲袋。
機長接獲空服員通報決定立即折返。空軍部隊出動兩架F-15SG戰鬥機,為返航客機護航。警方調查證實是虛驚一場,並逮捕霍金斯。
依新加坡法律,根據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任何人虛報有恐怖威脅,一旦被定罪,可判最高50萬新元(1175.8萬元台幣)罰款或最長10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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