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州男子柏奇(Ralph Ricky Birch)與亨寧(Shawn Henning)因被控在1985年12月1日殺死65歲男子卡爾(Everett Carr)而被判有罪,當時依據的證據之一正是有關李昌鈺提供證詞,聲稱在卡爾家中發現的一條毛巾上有血跡。卡爾住家位於康州新密爾福鎮(New Milford)。
但在2020年,一名法官撤銷柏奇和亨寧的重罪謀殺定罪。之後兩人便向聯邦法院提出錯誤定罪訴訟,將李昌鈺、8名警方調查人員及新密爾福鎮列入被告。
康州聯邦法官勃登(Victor Bolden)7月裁定,沒有證據顯示李昌鈺曾對毛巾進行任何的血液檢測。
康州檢察長湯偉麟(William Tong)辦公室表示,根據這項協議,兩人將各獲得1260萬美元,但該協議仍須獲得州議會批准。
現年84歲的李昌鈺今年7月發表一份長篇聲明,否認他捏造了任何證據。李昌鈺強調,他對毛巾進行了化學測試,但從案發到辯方專家對毛巾進行測試的20年間,血跡有可能已經褪去。他在聲明中寫道:「我沒有動機也沒有理由捏造證據。」
本月他獲邀到新加坡國立大學參與學術論壇,被問到這起案件時,他說負責本案8名探員都出現在判決書,他作為刑事鑑定專家名字列在最後,卻被媒體大肆報導,他無奈:「有人說這是樹大招風。」對於整件事,他說:「我一生被殺了多刀,還站著、活著、沒有倒下。」
李昌鈺曾任康州法醫實驗室主任,現任康州紐海芬大學(University of New Haven)的李昌鈺刑事司法與鑑識科學學院(Henry C. Lee College of Criminal Justice and Forensic Sciences)榮譽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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