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報導,法國國家頻譜管理局(L'agence nationale des fréquences, ANFR)12日下令蘋果(Apple)在法國停售iPhone 12,稱檢測結果顯示這款手機的「電磁波能量比吸收率」(Specific Absorption Rate, SAR)超過法律允許的標準。「電磁波能量比吸收率」是衡量人體組織所吸收的電磁輻射量標準。
荷蘭媒體報導指,荷蘭數位監管機構正在進行調查,荷蘭數位基礎設施監察局(Nederlandse Rijksinspectie Digitale Infrastructuur, RDI)監察員范迪克(Angeline van Dijk)告訴《大眾日報》 :「已經超過了標準。幸運的是,不存在嚴重安全風險,但我們很快就會與製造商進行談話。」
「荷蘭和法國一樣重視手機的安全使用。手機必須符合歐洲標準。」
德國聯邦網路局(BNetzA)表示可能會啟動類似程序,並與法國當局保持密切聯繫。西班牙的消費者聯盟(OCU)則敦促當局下令停止銷售iPhone 12。
蘋果在一份聲明中指出,2020年推出的iPhone 12已通過多個國際機構認證,符合全球電磁波標準,已向法國主管機關提供蘋果和第三方實驗室的測試結果,證明手機符合標準,並對法國機構的調查結果提出質疑。
而在法國以違反電磁輻射量限制為由下令停售iPhone 12後,比利時負責數位化事務的政務委員米歇爾(Mathieu Michel)表示,他將指示電信監管機構分析這款手機可能存在的健康風險。
米歇爾今天在寫給路透社的電子郵件中寫道:「確認所有公民安全是我的職責。」
米歇爾表示:「我已迅速聯繫監管機構比利時郵政與電信管理局(IBPT-BIPT),要求對於該產品的潛在危險進行分析。」他也說,他還要求監管機構在稍後階段檢查所有蘋果智慧型手機,以及其他製造商生產的裝置。(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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