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是名45歲的馬來西亞籍男子,被指控2017年8月在新加坡的住處,掌摑、猛掐33歲同樣是馬來西亞籍的前女友脖子,性侵得逞。

報導指出,男子在2017年2月被裁員後,與女友感情生變而分手,他每次返回新加坡照工作時,仍會借助前女友住處,但都分房睡,案發當天,男子向前女友要求復合,但遭到拒絕,竟然惱羞成怒,竟對女子施暴,掌摑,並強行壓在床上。

女子大喊救命,拼命掙扎,男子竟然猛掐脖子威脅,讓女子一度無法呼吸,女子哀求正值生理期,男子不予理會,仍硬上性侵得逞。

2020年6月法官審訊時,辯方指控前女友證詞矛盾、包括女子故意淡化兩人之間的感情,敘述案發經過出現矛盾點,當時法官採信有合理疑點,判決男子無罪。不過,控方提起上訴。

控方指出,女子堅持沒有要與被告發生性關係,也有證據顯示,女子當時穿著的T恤和內衣都被扯壞,脖子的瘀傷也有驗傷證明,甚至男子事後29個小時內傳了69則訊息,受害女子已讀未回。

被告一共在訊息中說了19次「對不起」與155次「求求你」,控方認為,顯示被告知道自己做錯事,在慌張的情況下傳訊息。法官在本月13日改判被告性侵罪名成立,判決監禁13年、鞭刑12下。

★快點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按讚追蹤壹蘋新聞網各大臉書粉絲團,即時新聞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聞! ★壹蘋娛樂粉專

壹蘋即時報報粉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