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淑慧表示,新壽傳出願與北市府合意解約,不向北市府提出解約補償金,希望北市府同意他們直接和輝達協商補償金。「這好似跟市府和議會喊話,不用你們出錢,但你們也不要妨礙我發財,我自己想辦法從輝達那裡拿錢。」
她認為,聽起來也不是不行,都由輝達買單,公務員無責,一手如意算盤。只是若演變成,台灣企業拿著政府土地,跑去跟國外企業要錢,「這聽起來夠尷尬的,那新壽的依據在那?」
游淑慧指出,首先輝達要的是土地開發的權利,「但這個權利新壽賣不了,賣不了的東西,怎麼拿錢?」她說,土地開發的權利在北市府,所以輝達也只想直接跟北市府打交道,開發的權利金當然就是交給市府,怎麼讓輝達一頭牛被剝兩次皮?新壽希望北市府同意,讓他們直接跟輝達談補償金,等同要市府背書這場交易。
她進一步說,試想如果新壽獅子大開口,而輝達又因為時效和土地,迫於無奈同意支付鉅款。「這樣的案例一發生,傳到國際去,台北市政府會變成什麼角色了?敲詐國際企業的協力者?」因此游淑慧建議,北市府應「幫理不幫親,依約不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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