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召開第1754次委員會議,決議嘉義市藥師公會促使嘉義市醫師公會與其商談支援藥師時薪標準,並透過網站及LINE訊息對外揭示支援藥師時薪內容,使會員不為價格競爭,有限制競爭之虞,違反公平法第20條第4款規定。

公平會調查發現,嘉義市藥師公會藉由拜會嘉義市醫師公會洽談醫藥合作之際,尋求支持提高支援藥師時薪標準,並透過LINE上傳及在網站建置藥師支援問卷表單系統與該公會支援藥師時薪訊息,對外揭示該公會與嘉義市醫師公會協調的支援藥師時薪內容。透過該系統媒合所屬藥師會員以刊載的時薪提供支援服務,此舉將影響會員支援服務的價格決策,使會員不為競爭。

熱門新聞:貿協醫療照護展邀600位國際買家談採購 3大亮點吸引鴻海等大廠搶商機

公平會指出,前述藥師支援問卷表單系統在媒合藥師提供支援服務,非單純的診所與藥師自行商議,而是經嘉義市藥師公會把關管理,難以預期藥師要求時薪及診所開價會低於該二公會商談的價格標準,將產生定錨地板價格的僵固性。

公平會表示,該公會此舉,不僅干預市場價格自由形成,削弱藥師間競爭壓力,且阻礙藥師及診所依照市場狀況及自身需求與條件自主彈性決定支援藥師時薪的空間,墊高診所聘請支援藥師的成本,對藥師支援服務市場的「價格競爭」產生實質減損效果,已構成違反公平法第20條第4款規定的限制競爭行為,經公平會委員會議決議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呼籲,各事業團體應注意公平交易法規定,不要意圖影響甚至干預會員價格決策,而應由會員與交易相對人自行商議服務價格,以避免觸法遭罰。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AI會搶工程師飯碗?群聯潘健成這樣看 推「邊緣AI訓練師」課程培育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