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召開例行記者會,副署長趙台安指出,詐騙集團謊稱國外親友或國際物流公司,以貨物遭海關扣押為由,要求民眾匯款支付高額稅費或罰鍰。請民眾提高警覺,勿輕信來路不明的通知。
趙台安表示,詐騙者通常假冒國外親友或網友,透過社交媒體或線上交友軟體聯繫並取得信任後,謊稱寄送黃金、珠寶甚至現金等高價值禮物到台灣,必須繳納高額稅金,或因違反洗錢防制法遭海關扣押,須繳納罰鍰為由,要求民眾將款項匯入特定私人帳戶,以使貨物通關放行。
此外,趙台安表示,詐騙集團可能同時假冒物流業者,要求民眾聯繫假物流客服電話,或假冒海關人員要求民眾繳納貨物相關通關處理稅費,種種詐騙手法,使民眾更易遭詐騙上當。
趙台安強調,海關依法扣押貨物均開立正式扣押收據,如涉及罰鍰,也依規定送達書面處分書,且所有稅費及罰鍰款項,均須透過金融機構直接入帳國庫專戶,海關人員不會主動以電話、簡訊、電子郵件或即時通訊軟體等非書面管道,通知民眾繳納稅款或罰鍰,更不會要求匯款至私人帳戶。
關務署表示,依照現行規定,民眾海外網購若遭詐騙,可在進口貨物放行的隔天起6個月內向海關申請退稅費,填具申請切結書,並檢附跨境網購交易文件、進口課稅證明、開箱照片等原貨證明、警方開具的受理證明,以書面寄送至海關各關區申請退稅,未來將進一步推動線上申請服務,相關網路平台預計3月底上線。
關務署提醒,防阻詐已是全民運動,民眾如接獲類似通知,應撥打關務署或各關電話查證,務必提高警覺,切勿依照指示匯款,以免蒙受財務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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