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或營利事業因地震造成財產損失時,記得把握災損減免三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報請轄區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相關事宜,該局並提供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稅目之減免規定請民眾參考。
國稅局強調,納稅義務人除了可以臨櫃辦理與書面郵寄申請,也可網路申請稅捐減免,快速又省時。納稅義務人如有疑問,於上班時間就近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詢問、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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