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與台新金10月股東臨時均已通過合意併購案,並於12月3日遞件金管會申請,今火速通過員工安置計畫,接下來就是公平會審核期限在明年1月24日,以及金管會審核是否准許金金併,審核內容包括財務健康、市場秩序、照顧股東,以及勞工權益保障。
新光人壽今表示董事會通過經理人及員工安置計畫,該計畫已與公司6個工會多次協商討並已於同日公告於新人內網,安置計畫以全員留任為主軸。據了解,新壽安置計畫適用對象為新光金與台新金合併基準日前任職於新壽,且於新壽與台新人壽合併基準日仍在職的經理人及適用勞基法的全體員工,但有5類人員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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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適用安置計畫的員工,新壽承諾在人壽合併基準日後繼續承認年資,且保證留任3年,不因合併而資遣,若待滿3年,累計加發留任獎金共6個月;但若在發放日前已提出優退優離申請,不予核發留任獎金。
此外,新光商銀企業工會今晚發聲明表示,直至第5次正式協商時,新光金控仍未打算規劃合併基準日前員工留任保障措施且立場強硬,毫無協商退讓空間,完全未見其照顧員工的誠意,也與目前資方對外營造的形象相去甚遠。
新光商銀企業工會表示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其餘子公司簽署的員工安置計畫,僅為虛應外界輿論,以營造出協商氣氛融洽假象,就其突襲之舉,該工會難以苟同。事實上,其餘子公司安置計畫的內容,甚至存在台新金控於協商中不願妥協的條款,資方立場反覆、說辭兩面,令人毛骨悚然。
新光商銀企業工會指出,台新金控於第一次正式協商時曾告知該工會,未來將以該工會談定版本適用於其他子公司,現反而搶先與其他子公司私定版本,並由新光金控發布新聞稿,態度反覆無常,令人懷疑是否別有用心,難認其真心與該工會協商的誠信。工會敬告新光、台新金控,於誠實信用,審慎看待員工安置計畫商議一事,勿以兩面手法愚弄全體員工,徒增紛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