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氣候變遷、永續發展及ESG諮詢服務負責人曾于哲指出,臺灣上市櫃公司正逐步對接國際要求,未來需遵循國際永續揭露準則IFRS S1「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一般規定」及IFRS S2「氣候相關揭露」。
IFRS S1為企業提供了揭露重大永續風險與機會的指引,要求公司透明呈現永續與財務的關聯性。企業須在「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四個面向上進行資訊揭露,以回應市場對永續透明度的需求。
IFRS S2則以更嚴謹的標準來因應氣候風險管理,遵循TCFD的四大構面,並根據SASB準則要求企業揭露行業特定的氣候資訊。相比於TCFD,S2的要求更為嚴格,特別是在氣候目標與減碳承諾方面。IFRS S2強調識別、評估、排序和監控氣候風險與機會,並引入氣候指標與目標揭露,逐步與SDA(減碳途徑協議)靠攏。
在臺灣推動IFRS準則的過程中,金管會已將「永續資訊管理」納入內部控制制度,並成為年度稽核項目,預計於2025年正式上路。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邱琬茹表示,此政策的推行將加強年報與財務報告的連結和一致性,提升企業資訊透明度。
在永續報告方面,GRI仍然是幫助企業鑑別重大永續風險的關鍵工具之一,建議企業循序導入雙重重大性分析,以洞悉永續議題對財務的正負面影響。這種方法將有助於完成對重大氣候議題的評估,並根據IFRS標準進行揭露。
成功落實IFRS S1和S2,不僅能增強企業在國際供應鏈上的競爭力,還能提升投資人信心和企業的長期財務績效。然而,也意味著企業須面對包括董事及治理單位責任、揭露範圍、管理機制以及重複揭露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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