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鹽表示,歷來均嚴格遵循法規及公司治理,遵守金管會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公司法等法規,以及臺鹽公司子公司管理辦法等,重要事項均要求依規定提報至核定層級。臺鹽在究責過往弊案,皆依照經濟部大股東指導,積極配合檢調查察,杜絕不法,不會因臺綠高層及經理人異動,而使調查與提告行動有所改變。
台鹽另表示,吳國卿董事長是因個人生涯規劃而辭任董事,臺綠公司目前亟待轉型,臺鹽公司日前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改派副總經理李杰翰,代理子公司臺鹽綠能公司董事長,新代理董事長李杰翰上任後,會將過去相關爭議案件再次進行盤點與檢視,開源節流並強化公司治理,目前臺綠已取得溫室氣體查驗資格,將持續配合政府政策與市場趨勢拓展相關業務,增加公司新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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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鹽董事長丁彥哲表示,9月底甫上任即要求臺鹽公司及臺鹽綠能公司,積極清查臺綠過去虧損原因及釐清責任歸屬,並於10月25日提告前董事長陳啟昱以及前總經理蘇坤煌刑事告訴,後續將視司法調查,確認公司受損情形,評估對其等提出民事求償。
丁彥哲指出,臺鹽綠能這幾年虧損近3億元,主要來自於與專案及施工廠商的爭議款項未解決,將積極與廠商溝通協商,必要時採取相關法律行動,確保臺綠公司應有權益。後續也將活化資產,在兼顧地主、養殖戶與臺綠權益下,對於尚未開發的光電案場,尋求新的推動模式以創造穩定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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