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凱米颱風帶來豪雨造成災情,財政部表示,提供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等稅目減免規定,請所轄稅捐稽徵機關從寬、從速原則,主動協助及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請)各項稅捐減免。 

財政部表示,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等稅目減免,請於災害發生後30 日內提出申請;汽車、機車(151cc 以上) 因災害受損停駛、報廢,欲申請災害損失減免使用牌照稅,請於災害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提出申請。



國稅局呼籲,納稅義務人除了可以臨櫃辦理與書面郵寄申請外,也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稅捐減免,快速又省時。納稅義務人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之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延伸閱讀:凱米颱風襲台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台股一週重挫832點 市值蒸發逾2.6兆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