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1號機7月27日將除役,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10日)排審國民黨立委王鴻薇、邱鎮軍、蘇清泉、羅智強、翁曉玲等五個版本的「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修正草案」,藍白立委擬聯手為核電廠延役解套。

外界預估若藍白多數決完成修法,等於翻轉民進黨「非核家園」能源政策,但修正草案是否能趕在休會前完成三讀,也就是趕在核三廠1號機除役前完成立法有待觀察。

不過,最後教育文化委員會主席柯志恩表示,決議修法擇期再審,最快下會期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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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針對核電廠延役展開攻防,今教育文化委員會排審「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修正草案」,野攻防重點包括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將原本核電廠運轉執照之有效期間由目前最長為40年,延至60年;此外將原「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16條,經營者應於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5年至15年」進行換照申請的規定,明定可免受「5年至15年」的限制。

國民黨籍立委萬美玲質詢時表示,今天修法是為了核電延役的備用留下機會,若修法拿掉了必須在5年到15年前提出換照申請的年限限制,到時怎麼審查,都還是操之在核安會手上,這次修法是幫民進黨政府解套,讓未來多一個能源選項,她詢問官員如果今天修法通過,核三廠1號機有沒有延役的條件與空間。 

 

 

台電代理董事長曾文生表示,今天提出修法,就是一個價值選擇,台電將待修法之後的狀況再來討論。台電副總許永輝則表示,若「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完成修法後,若要讓核電廠延役,台電要做兩件事。一是進行核電廠安全總體檢、設備汰換更新、強化及耐震補強評估,核三廠2部機組都會在屆期時先停機做安檢,並經核安會通過,此外核電廠都必須興建乾貯設施,不論延役或除役,乾貯設施興建都是必須的。

曾文生強調,未來8年的電力成長預估超過300億度電,應討論核電是做為減碳工具,以及是否還有其他電源開發,而且供電穩定重要,供電安全更重要,核電廠延役有設備老舊、耐震評估等風險,用電需求必須有始有終都要兼顧。

 

台電副總許永輝表示,核三廠目前規劃採室內乾貯,該設施不只需要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同意,而且光是工程就要花費5至6年,施工加上拿到執照至少要7年,核一廠及核二廠則是先做室外乾貯,再做室內乾貯。核安會則表示,目前核一廠、核二廠用過燃料池已近貯滿,核三廠燃料池儲存空間有限,僅可供運轉數年,不論是除役或延役,乾式貯存設施都須興建啟用,核二廠、核三廠都必須興建乾貯設施,盼地方政府支持興建。

民進黨立委陳秀寶質詢時指出,針對核電廠的所有相關規範都是安全考量,如果今天修法條文強行通過,真的可以確認核子反應設施是安全的嗎?台電表示必須就其要延役的機組做安全評估報告,檢查後看哪些零件需要更換更新,還要送核安會,核安會有國國內外專家,審查時程有不確定性。陳秀寶表示所以審查時程不能倉促,民眾也希望安全,若像國民黨立委這樣便宜行事,只要國民黨想做的,都可以修改。

 

此外,經濟部長郭智輝之前在上任記者會上曾表示,核電廠延役除了受到法規規範之外,即使同意延役,還須進行安全總體檢,設備汰換更新,以及耐震補強評估等,並由核安會審查,這些過程需要2至3年才能完成,以確保核電安全及遵守世界核安規範,而且核電廠高放射性廢棄物選址目前尚未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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