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金融市場整併傳聞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之前新光金(2888)與台新金(2887)的「金金併」合併案,一度還殺出程咬金中信金(2891)來搶親,而這次被點名被收購的京城銀行,則是早有傳聞京城銀行想尋找買家,據傳京城銀行大股東蔡天贊及現任董事長戴誠志今年決定找到合適買家後,即出脫手中約42%持股以卸下經營重任;安泰銀行大股東私募基金隆力持股逾50%,傳聞也在市場上兜售數年,但遲未找到合適的接手者。

外傳蔡鎮宇於上周回台,有意一次買下安泰、京城兩家銀行並推動整併,蔡鎮宇就是國泰金董事長蔡宏圖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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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傳前國泰金控副董事長蔡鎮宇,有意一次收購安泰銀行與京城銀行大部分持股,進而推動兩家銀行合併。圖為京城銀行,資料照
外傳前國泰金控副董事長蔡鎮宇,有意一次收購安泰銀行與京城銀行大部分持股,進而推動兩家銀行合併。圖為京城銀行,資料照

對於收購傳聞,上述兩家家銀行透過發布重訊,均表示對傳言不予評論。金管會銀行局今於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截至目前為止,「銀行局並未與蔡鎮宇有任何接觸,也沒有收到該案提出申請,如果真的有此情況,屆時收到申請,再看他的規劃是否妥適。」

銀行局強調對於併購或投資金融機構,該會訂有相關規定,因此對此案的態度是依法審理。

外界質疑,蔡鎮宇要同時一起買下京城銀及安泰銀的大部分持股,一個人同時插旗兩家銀行,是否有違反利益衝突?此外蔡鎮宇一口氣吃兩家,是否有違反「金金分離」政策?銀行局強調,蔡政宇目前未在國泰金控擔任任何職務,金管會也未收到任何他提出來有關該案的申請,未來若收到申請,會再做進一步討論或研議。

金管會的「金金分離」政策,是為免產生「競業禁止」與「營業秘密外洩」等問題,限制同一大股東同時取得兩家以上金融機構的董監席位,介入經營政策。依據銀行法第25條第2款及第3款,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5%、10%、25%或50%者,均應分別事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此外,依照金管會規定,若蔡鎮宇擬取得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逾10%,應就與銀行間利害關係提出合理說明且不能踩到銀行負責人消極資格條件限制,並須檢附申請書表、資金來源說明及聲明書等,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若擬取得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逾25%,除前述申請書件外,還須出具財務業務有助銀行健全經營及對銀行經營策略說明、取得銀行股份的投資架構、取得銀行股份後3個會計年度內對銀行財務業務影響評估,若以自然人身分取得持股,須附上近3年財產資料表,若以法人身分取得持股,須附上近3年經會計師簽證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

若擬取得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逾50%,還須加碼出具對銀行經營規劃、未來經營團隊、員工權益保障等說明書,向金管會申請核准。依金管會規定,若同一人同一關係人依前述規定向金管會申請取得銀行持股,除了因申請書件未備齊或其他必要補正說明者外,金管會自申請書件送達次日起15個營業日內,若未表示反對,將視為已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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