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2007年起開放實支實付險可接受「副本」理賠,少數保險公司接受保戶拿醫療收據影印的「副本」理賠,有些民眾因此買了多張醫療險,獲得高於醫療費好幾倍的理賠。為解決這個亂象與道德風險,2019年8月金管會宣布,實支實付險最多只能買6張(實支醫療險、實支意外險各3張)。

官員解釋,限制6張實支實付險是過渡期的措施,沒有打算去檢討,買一張或買幾張的張數部分,應該回到各公司的核保機制處理。

保險局說,買太多張有可能會產生一些過渡填補的問題,比方說他買了3張保單,實際上不但足支付醫療費,還可以倒賺。希望醫療險建立在損失填補的原則,不合適買太多,未來希望落實核保通報機制與損失分攤改革,不過不會限制買幾張醫療險。至於目前已買了實支實付險的保戶,理賠權益也不受影響。

官員舉例未來的改革作法變成比如花了50萬的醫藥費,有三家保險公司共同分擔,50萬走分攤機制,不會超過實際的醫療金額,未來新制保單條款也會因應修改。

未來若實施損失分攤新制,將以實際損失理賠,也就是不管買幾張保單,理賠金額都一樣,舉例來說,現在買兩張各10萬元保障的實支實付險,共可賠20萬;新制實施後,若實際醫療費是10萬元,改由兩家保險公司分攤,一家各賠5萬。

未來也會建立通報機制,核保後通報保戶買了那些保單,買的實支實付醫療險是舊制或是新制。保險局官員說,未來會找公會討論確認後才會推動。對於大幅攀升的醫療險損失率,目前沒有實支實付險的損失率統計。

更新: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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