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志文今年2月因個人健康因素閃辭,昨天驚爆台北地檢署查出許志文涉嫌於2021年間詐領業務費,將女兒結婚喜餅9萬8000元、陳姓女秘書家人用餐的1萬1000元,詐領10萬9000元,他坦承後獲緩起訴,並向公庫支付20萬元。
雖然被判刑定讞才喪失擔任金融機構職務的資格,但銀行局也強調,除了消極資格外,誠信治理的重要性,金融機構負責人不能有不正當、不誠信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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