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修正後,加熱菸的主管機關明確定為國健署,關於海關協助暫存查扣的貨品,等地方政府衛生局完成調查後,代為銷毀,經過關務署與國健署兩邊會議研商後,決議海關不代為銷毀。
也就是說,3月新制上路至5月底,海關查扣2萬6713條加熱菸,須由國健署自行處理。
至於民眾誤解個人要花200萬元才能領回走私入境的加熱菸,根據《菸害防制法》,可申請加熱菸進口的是業者(跨國菸草公司),並非個人。
海關自2017年至今已查扣約1700萬支加熱菸。修法之前查扣的加熱菸為違法商品,海關可自行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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