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指出,張晋源涉刻意於董事會隱匿FENB實際出售資產價值約新台幣21.5億元,且呆帳回收金額主動退讓1500萬美元給買家,導致交易價格被低估,並特意獨厚單一買家,離職後還蓄意破壞公司配發供其個人專用的筆記型電腦才交還,不排除是以腐蝕性液體人為蓄意清除電腦中資料,已嚴重損害永豐金及永豐銀最大利益及36萬多名股東權益。
永豐金控及永豐銀行2016年7月8日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處分子公司FENB(美國遠東國民銀行) 100%股權予美國公司Cathay,處分金額3.53億美元。自2016年10月起,金管會接獲民眾檢舉函,多次來函要求釐清該交易案的疑慮,永豐2017年5月26日董事會決議,由總稽核成立專案調查小組針對檢舉內容了解查證,但張晋源卻拒絕交出交易案往來郵件。
永豐銀行最後透過訴訟,取得財顧公司Morgan Stanley提供之專案小組往來郵件,發現張晋源刻意隱匿實際出售資產價值,涉有未於董事會中充分揭露FENB高達6928萬美元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備抵」及「備抵壞帳迴轉價值」等,合計約當新台幣21.5億元,因此永豐董事會以未知悉永豐尚有此兩項資產項目之公司淨值1.22倍 xP/B 決議通過該交易案,導致交易價格被低估嚴重影響股東權益。
永豐調查後並發現,張晋源在向臨時董事會報告FENB交易案時,未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備抵」及「備抵壞帳迴轉價值」列入出售資產之項目,其卻刻意以本交易的「亮點」向買家揭露該兩筆價值,顯示其自始即知悉,卻刻意隱匿董事會。
此外,永豐從財顧公司Morgan Stanley所提供郵件中發現,本交易案原先專案小組與Cathay協商在FENB案交割後,本金總額約5200萬美元呆帳,由永豐銀行以1美元之價格全數購回,但Cathay卻於2016年6月29日突襲式的再提出新的交易條件,要求回收之呆帳須優先分配500萬美元予Cathay。
張晋源為堅持急於跟Cathay完成股權交易,除立即對Cathay要求的新交易條件答應外,甚至主動折讓求售,將Cathy原本只請求的500萬美元,主動退讓至1500萬美元,顯然未考量到永豐銀行的最大利益而受有鉅額損害,違反董事及經理人之忠實義務。
財顧公司Morgan Stanley當時認為,Cathay突然要求折讓已涉及誠信問題,永豐應該立即關閉此交易案的相關討論。2016年3月間第二輪第二回合的出價,若以相同基準比較,另一買家Preferred Bank出價實際較Cathay高,但張晋源卻獨排眾議,堅持其早在競標開始以前即鎖定Cathay的主張,決定進入一個月(5月27日至6月27日)的獨家協議。
張晋源獨厚Cathay 拒與出價較高的Preferred Bank協商,於獨家協議期間過期後之2016年6月29日,Morgan Stanley收到Cathay出人意外的新出價條件後,除回報永豐外,同時間隨即聯絡Preferred Bank財顧公司美林證券,當時Preferred Bank董事長俞立正在台北,且表達願與張晋源見面,張晋源並未與俞立見面爭取更有利之交易價格,卻沒有下文。
甚至離職後張晋源還用三種方式破壞公司配發供其個人專用的三台電腦才交還,經鑑識判定是以人為方式蓄意清除電腦中資料,包含送鑑電腦外殼有人為撬開痕跡且背蓋因變形不易鎖回,且內建硬碟己無法讀取,經拆開電腦背蓋後,目視可見硬碟pin 角呈現脫落、斷裂等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疑人為外力造成。
此外,電腦主機板及儲存媒體目視可見嚴重鏽蝕,導致電腦主機無法正常運作及讀取內部資料,其鏽蝕程度與—般正常受潮情況不同,不排除是以腐蝕性液體人為造成,此有專業公司出具鑑識分析報告可稽。
金管會於2016年10月檢附民眾檢舉函,要求永豐就民眾檢舉進行釐清,永豐即啟動疑點調查,三寶案的偵查程序是在2017年的6月16日始發動搜索,顯見永豐對此交易案疑點啟動調查在三寶案發動搜索之前,與張晋源所謂的吹哨並無因果關聯,並非報復。
張晋源於2015年至2016年間負責處理本交易案,期間擔任永豐金控財務長、永豐銀行總經理及董事,具有金控法、銀行法及證交法所規定負責人之身分,為確保公司及股東的權益,永豐金控及永豐銀行2019年9月23日以涉違反金控法、銀行法及證交法等對張晋源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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