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今日舉行的新聞媒體業與大型數位平台對話會議,數位發展部說明如下,

會中新聞媒體代表與數位平台代表皆認同:

1. 雙方皆認同新聞產業及其價值對於台灣的民主社會發展至關重要 。

2. Meta在會中表達近年對打擊不實資訊的努力,提升訊息信賴度,兩公會則呼籲Meta在健全新聞媒體生態層面提出具體的共榮雙贏方案。在台灣,Meta將協同政府各部會與媒體產業(社群)持續攜手合作,投入資源支持數位內容生態圈的健康永續發展。

數位部表示,與文化部及通傳會共同合作,預定於12月內共召開4場大型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對話會議,協助媒合雙方進行交流對話。期盼我國新聞媒體產業與大型數位平台之間,能透過溝通,對彼此的需求有更充份的相互理解,以凝聚雙方共榮發展之共識。

一、新聞媒體產業公會說明如下:

(一)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

1.肯定政府安排這場會談,這對於國內新聞產業長期正常發展,有著非常重大意義。新聞內容有價是本公會的一貫主張,不論國際平台或任何平台業者,使用新聞內容,我們的主張都是應該要有合理的付費。

澳洲模式的新聞議價模式,應該是政府持續積極主張的方案,這對新聞產業正常發展有重大意義。

 

2.希望今天只是個開始,政府必須有更積極的作為。因為,新聞有價並非單純的商業問題,而是事關民主政治的重大課題。唯有健全的媒體環境,才能提供公民高品質的報導,穩固民主政治的基石。台灣的新聞自由與民主政治,是華人社會的典範,政府責無旁貸,必須珍視媒體的功能,不應放任媒體應有的營收遭到侵蝕。基於健全媒體營運、維護台灣民主自由,希望政府從民主政治的 高度面對此事。

 

3.公會認同數發部提出產業共榮的主張,公會樂意與跨國數位平台建立策略夥伴關係,惟「互惠」、「共榮」必須雙方有感。在立法尚未完成前,可以先針對廣告分潤、新聞點閱分潤機制,或是公開部份搜尋演算法等給予新聞媒體較高權數。

 

4.民間已有多位學者組成的研究單位,提出台灣版的議價法草案,有諸多可參考的意見,例如:清楚界定議價法適用對象,這部分公會也可以扮演角色,以及新聞計價模式等,希望政府及平台可以參考,共同為台灣新聞產業長期發展,一起努力。

 

5.12月2日與Google的溝通中,我們已經收到他們的善意,也期待Meta也可以正視,建立與新聞媒體的更積極的友善關係。

(二)台北市雜誌商業同業公會

1.短期:公私協力之集體協商在我國完成立法之前,由政府主管機關會同媒體業者公會,與跨國平台業者進行協商:

(1)廣告分潤金額之額度與分配方式

(2)廣告分潤機制透明化之機制與作法

(3)演算法及內容審查機制透明化機制與作法

2.中期:推動立法及設立特別基金

(1)以一年為期推動立法立法應比照有線電視法向本地平台與於臺灣設立分公司之跨國平台課徵營收之一定額度、以及向未於本國設立分公司之跨國平台業者課徵廣告交易稅或印花稅

(2)徵收「媒體健康捐、設立「培育第四權韌性」特別基金平台依立法繳納之稅款,以此財源設立特別基金,透過納入業者、工作者、公民團體、專家學者之第三方分配機制,補助本地優質媒體進行數位轉型,增強進入未來的競爭力。

 

(三)兩公會會中共同說明:

1.兩公會認為仍有立法之必要,呼籲政府、新聞產業、數位平臺皆應積極推動立法,兩公會將提具體方向提供參考。

2.呼籲 Meta 提出具體的共榮雙贏方案,以利雙方進一步討論。

 

二、Meta 說明如下:

(一)Meta作為一家企業,必須集中時間與資源,投入在大家告訴我們在 Facebook上更想看到的內容,像是短影音,也需要專注在觀眾,尤其是年輕族群。

(二)即便我們會持續隨著大家喜愛的內容調整我們的服務,不變的是我們對於遏止不實訊息的承諾,包含與全球最大的事實查核全球網絡合作,確保Facebook及Instagram上的訊息信賴度。

多年來,我們已經為支持我們事實查核工作在全球捐助超過1億美金,包含直接支持事實查核人員在我們服務上的工作,以及支持整個事實查核產業倡議,例如贊助、研究獎助金與補助計劃。

在台灣,我們於2019年啟動第三方事實查核計畫,與經國際事實查核聯盟 (International Fact-Checking Network)認證的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及MyGoPen合作,由這兩個組織檢視內容並為內容評級,確保Facebook及Instagram上的訊息信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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