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楚茵今天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質詢指出,金管會明文公告《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銀行局也將信用卡約款列為查核重點,信用卡發卡銀行收集卡友個資,使用上都應與發卡業務相關。

但近期她收到銀行信用卡契約變更通知,要求消費者「同意銀行將卡友及保證人個資及往來資料,提供給銀行有往來之機構」,並列舉相關機構包括LINE、FB、IG等通訊軟體及社群平台,如果不同意修正將終止契約。

進一步調查更發現,還有其他民營及公股行庫,在約款中用模糊、不明確字眼,如提供予「其他與本行有業務往來之機構」、「受銀行委託處理事務之委外機構」等文字,使用霸王條款濫用個資。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會全面清查銀行是否濫用個資的情況。林林攝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會全面清查銀行是否濫用個資的情況。林林攝

林楚茵認為,銀行應該保障消費者個資安全,不應成為個資交易中心。不論是清潔、物流或其他與提供個資目的無關的人,若都能透過銀行取得消費者個資,等於提供詐騙集團一個個資大盤商,銀行開個資外洩後門,幫助詐騙集團廣開竊取大門。

金管會黃天牧主委對此表示,個資的使用應該給予客戶選擇的權利,要開放哪些單位利用,一切都要很明確讓消費者知道,不能因為消費者不同意銀行使用個資就終止契約,金管會將盡速盤點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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