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經濟部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其中審查到「科技專案」部分,因國民黨新竹市長參選人林耕仁日前指出,高虹安在資策會任職時有2件核准的專利,高是發明人之一,但申請人卻是科智企業與高聖精密機電公司,而非資策會,現場引起討論。
王美花於會議中場休息接受媒體聯訪表達意見。王美花表示,專利部分,應該說高在任職資策會期間,相關專利是否違反受僱期間的專利及權利等問題。王美花說,首先是專利的申請,是否歸資策會所有,畢竟這是資策會的權利,要去檢視這個權益維護部分,這部分還是要資策會就專業判斷去行使,要釐清相關技術及研發成果的權利歸屬問題。
媒體詢問,專業部分,若高虹安未經資策會授權,有無背信問題?王美花指出,就她的專業來看,就專利法的權利規定,受僱期間如果是職務上的發明,權利應歸受僱人,也就是資策會。
王美花說,除非另有規定,如果不是做相關研發,她舉例說,像是做智慧研發,但申請的專利是海事工程,也就是和本來的職務無關,這樣才是非職務發明,非職務發明當然歸屬於個人,但若因職務的產出,在專利法上,權利應歸僱用人,如未特別規定,應歸屬僱用人。
王美花表示,若沒有雇用人同意,有無涉及背信以及是否提告,均由資會決定,資策會可就專利法上違法權益歸屬問題來判斷。
另外,《壹蘋新聞網》今獨家掌握,資策會已延請律師,狀告高虹安違法兼職外,且這次連高在補教業的恩師、長年在資策會服務,原為資策會軟體技術研究院(軟體院)副院長洪毓祥一併提告。對此王美花說,她不了解細節,這是資策會自己維護權益的問題。
資策會副執行長蕭博仁今答詢時則表示,高虹安在資策會任職期間,因職務所取得的研發成果,應屬資策會,資策會將對科智企業主張專利權,並已準備好進入司法程序,近期內將提出訴訟。蕭博仁說,高虹安在資策會任職期間有僱用契約,職務上,其任職期間研發所取得的研發成果,都應歸屬於資策會。
蕭博仁另指出,民事上高虹安可能涉及債務不履行,「專利法」則牽涉刑事背信罪,智慧財產權保護,無論是著作權或專利權,只要是資策會的科技研發成果,都應受到維護,但因此案涉及許多科專計畫,須先釐清許多事情,資策會將在釐清並檢具明確事證後,於近期提出訴訟,捍衛自身權利並向外界說明。
★快點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FB按讚追蹤《壹蘋新聞網》各大臉書粉絲團,即時新聞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