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賴瑞隆辦公室與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今於立院舉行「浮動式離岸風電發展能源新趨勢」公聽會,針對經濟部最快今年底公告,明年啟動競標的浮動式風場示範計畫,邀請產官學界代表進行討論,包括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秘書長高茹萍,能源局、工業局、台電、台船、港務公司、8家在台開發商代表、目前在台兩家風機系統商、伯威海事等單位均出席。

能源局組長陳崇憲表示啟動示範計畫有3個目的,首先,浮動式風場規劃的法規驗證,包含海纜、電纜跨越規範及標準驗證、運輸法規等;其次是目前浮台是否適用台灣海域環境條件,包括錨定、繫纜、抗颱耐震等技術,以及發電效能驗證、運維及施工方案,驗證歐洲浮台規劃是否能適用台灣獨特的氣候條件下等。

陳崇憲表示,第3是基礎建設方面,浮動式所需港埠設施對台灣是很重要挑戰,台灣空間條件下無法完全跟隨歐洲做法,希望能透過示範計畫驗證台灣基礎建設條件應如何擴充。

 

能源局另表示,針對浮動式風場示範獎勵條件,將以躉購費率為主,希望浮動式開發商對今年躉購費率,能提出更多成本資訊,讓能源局納入考量。

出席的開發商,則分別針對應提出具鼓勵性質的躉購費率、應適度擴大目前示範案場規模,以及預定併網期程應延後等,提出各自看法。

開發商貝富新能源表示,若提出較高的躉購費率,可令業者如規劃一個相對小的示範案,也可提供基礎支持。

台亞風能則表示,浮動風力對擁有不同技術的開發商,仍是全新學習曲線,希望政府提供真正具鼓勵性質的機制,例如不低於前階段潛力場址初期的躉購費率,才能在可容納多元浮台技術的規模下,達到示範案測試不同技術的目的。

風機系統商Vestas則表示,以供應鏈角度,浮式風電仍高度仰賴區域與國際供應鏈,希望躉購電價審酌國際經濟情勢變化,提供足夠誘因。伯威海事表示樂見政府願意研擬以躉購費率為基礎下的浮式示範風場。

 

 

在適度擴大目前示範案場規模部分,RWE萊茵再生能源公司表示,依該公司規劃,至少3乘4的陣列風場規模,方能測試發電效益,建議單個示範風場裝置容量提升到180MW以上。Vestas也表示如無一定經濟規模,供應鏈會割捨市場規模相對小的案子,希望兼顧台灣港口基礎建設能力。伯威海事則表示3個以下的浮台可能不具經濟規模。

預定併網時程延後部分,沃旭能源表示應自能源局預定的2026年延後到2028年,貝富新能源及Vestas認為應對後續階段提出更明確規劃,好讓開發商及供應鏈有充分時間可做長期投資決定與規劃。

 

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回應指出,針對時程、規模,開發商有不同意見,可能還要再統合,該局將再彙整意見。工業局副局長楊志清表示,各界疾呼在地化彈性及考慮區域能量、民主供應鏈連結,該局會務實態度看待。

公聽會最後做出3點決議,包括請能源局邀集相關單位(包含港務公司、台電公司),於2個月內重新評估浮動式風場示範規劃草案的規模,單一案場裝置容量提升至100至200MW,且應有兩個以上示範案場;能源局與港務公司應定期溝通協調,以確保「港口基礎設施升級的時程」與「中長期浮動式風電發展期程」可以互相搭配。

此外,公聽會請能源局考量業者關於浮動式離岸風電示範風場的成本參數預估,在提出浮動式風場示範規劃草案後2個月內,提出具鼓勵性及建設誘因的躉購費率草案;並參照離岸風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第5條規定,就浮動式示範案研擬相關獎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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