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下半年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於10月1日開徵,提醒車主記得在10月31日前完成繳納,每逾3天將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將加徵10%,超過30天仍未繳納則將移送行政執行機關強制執行。
今年開徵的車輛較去年增加1.4萬台,主要以營主要以營業用小客車為主,較去年同期增加7694台,再細分車型,大型遊覽車較去年減少,但租賃用小客車則增加,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分析,應是旅遊型態改變,隨著自由行風氣盛行,推升租賃用小客車增加。
此外,營業用貨車年增5612台,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指出,主因電子商務在疫情期間推升宅經濟網購發展,物流貨運的營業用貨車也隨之增加。
再進一步觀察6都開徵情況,台北市查定12.6萬台,較去年增加7512台最多,台南市年增1651台居次,稅額增加數來看,則以台北市增加1380萬元最高,其次則為桃園市增加612萬元。台北市開徵稅額達3.9億元也居冠。
截至今年8月底,國內使用牌照稅免稅車輛數約92萬台,其中計程車免稅約9萬台,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免稅則達2萬6361台,以台北市佔31%最多,台中市13%居次,新北市則為12%。
財政部賦稅署說明,自用車輛使用牌照稅於每年4月1日開徵,營業用車輛則於每年4月及10月分上、下二期開徵。今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近日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將郵寄納稅義務人,未接獲繳款書或對稅額有疑問者,可向車籍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或其派駐監理機關服務櫃檯申請補發或查詢。
賦稅署說,使用牌照稅繳納管道多元,納稅義務人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利用工商/金融憑證或統一編號加車號,直接線上查繳稅款;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至便利商店繳納;或透過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繳稅。
賦稅署進一步指出,民眾也可使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服務業者之APP進行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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