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即將針對台灣大併台灣之星、遠傳合併亞太舉行公聽會,三大電信業者都面臨5G超標問題,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低頻超頻10Mhz,遠傳合併亞太電信在超過160Mhz。中華電幅超頻3Mhz,但沒有頻率集中的問題。且依據台灣市場中,過往亞太與國基合併,或是國際T-Mobile合併時,都是繳回超標頻譜。

如以百萬用戶頻寬來看,台灣大每百萬用戶使用的頻寬約23.6MHz,合併後繳回10Mhz,仍有 27.6Mhz。遠傳合併前31.1MHz合併後約有 31.6Mhz。中華電約26.8 Mhz。台灣如果扣掉繳回的超拚頻譜,頻率增加6成,客戶數增加4成,其實有相當充裕的資源來服務。

日前台灣大總經理林之晨拋出,其實相關法律是可以再行解釋,NCC如果有附加條件,多給合併電信業者一點頻譜,相對應需要對社會多一點付出,台灣大也會非常願意。

中華電信似乎隱忍許久,繳了最多錢,最遵守法規,趕在NCC公聽會前,謝繼茂對於這次5G頻譜超標罕見對外說明,謝繼茂指出,中華電其實都是維持既有立場,一切都需要按照釋照規範來處理,但賽局中的選手更希望裁判公正執法,不要因為某個業者而有不同,透過「華麗詞藻」傷害其他業者的期待和市場競爭。

謝繼茂說明,當初電信業者4次投入3170億元,比5家一年營收和資本額2500億元還高,台灣電信年營收2800億元,當初大家拚命搶,且照法尊規範,總頻寬不能遭過1/3 、1GHz也不能超過1/3,訂下兩個1/3就是希望資源不要過度集中。

謝繼茂進一步說明,當初訂出的釋照規範,合併的議題就在考慮中,舊的賽局不能改變規則,新的賽局才能使用新的賽局規則,才符合政府的信賴原則。

中華電信總經理郭水義也再次強調,信賴必須保護,市場才能永固,頻譜若有超標,依法必須繳回,政府必要有高度,重新有效釋出。不能就地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