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有消息指出,兩人2006年結婚時曾簽婚前協議,艾本每結婚1年可獲90萬美元(約2700萬元台幣),離婚後可望分走妮可1710萬美元(約5.2億元台幣)的財產,不過據離婚文件,兩人皆不會向對方支付任何贍養費,並永久放棄所有贍養和扶養要求;此外,兩人共同養育17歲的桑黛蘿絲(Sunday Rose)和14歲的費絲(Faith Margaret),不過妮可在文件中要求成為「主要監護家長」,建議孩子們一年中306天與母親同住、59天與父親同住。

至於財產分配,他們將各自保有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汽車,家具、裝潢、家電、藝術品和其他個人物品則依協商進行分配,另補充「雙方各自保有自己的衣物、珠寶與個人物品,另一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妮可基嫚(左)和齊斯艾本當年舉行浪漫婚禮。翻攝Nicole Kidman IG
妮可基嫚(左)和齊斯艾本當年舉行浪漫婚禮。翻攝Nicole Kidman 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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