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女子在臉書發文說,八月初家人帶15歲被害少女到南投縣仁愛鄉1處露營區慶生,在生日當天被露營區老闆娘的許姓兒子性侵,事發至今已經20天案件都沒進到地檢署,昨天多方探查才知道許男主張案發時有證人,拖延案件進地檢的同時又找了律師想跟家屬和解,實在是覺得太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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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說,該露營區在仁愛鄉勢力很大,但勢力在大也不該欺負一個未成年,尤其那是小孩子的第一次,剛考上一個好高中,人生剛要發光就黯淡下去了,「哭著說自己已經髒掉了」,這種憤怒只有家裡有女兒的人才懂;許男部隊長官也聯絡表示願提供協助,但加害者母親卻出來主張雙方是合意性交,甚至有親友說他們是要仙人跳,她很鄭重的告知,他們完全不打算與對方和解,「我們家可不缺那點髒錢!」
對此,許男母親在個人臉書發文說,兒子原本在烤肉區旁邊幫忙,女方母親主動要求兒子說女兒想認識他,兒子就過去一起烤肉,也認為對方對自己有好感,其中互動融洽,女方也有主動親吻我兒子,監視畫面也拍到2人似情侶般手牽手一起在露營區閒逛。
許母說,此事件於當時雙方認識後,我的兒子一頭熱,就帶女方到小木屋中接吻與互動,兒子也完全不知道對方年齡,接觸時女方主動脫下身體衣褲,過程中並沒有反抗,期間女方突然說她其實有男友了,兒子愣了一下後就沒有繼續,剛好女方阿姨在外面問,於是他就穿上衣褲離開,事後雙方也一起在外頭營區聊天喝酒。
許母說,對於兒子被指控性侵,他感到很困惑,因此希望與對方家長釐清,與女方被害人了解真實狀況,但與一位十五歲少女發生性行為,兒子不管知情與否,這部分絕對是必須承擔,也必須負責任到底,除了請求原諒與寬恕,都必須負責,她向被害者母親對不起,希望能讓他們盡力彌補一切後果。
南投縣仁愛警分局表示,分局在接獲台中市警方轉報後,第一時間依規定展開積極調查,經初步調查確認,男方已成年,相關行為涉及違反妨害性自主罪章,目前案件相關卷證已經蒐集完成,並依法移送南投地方檢察署偵辦。
仁愛分局強調,警方對於這類涉及性侵害的案件秉持嚴謹態度來處理,並優先保障被害人的隱私與權利,避免造成二度傷害,並透過司法程序來維護其正當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