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襄之前在社群罕見公開幾項原則,希望粉絲可以配合,包括「只簽肖像球、毛巾、系列周邊」、「她上班時遵守排隊、勿堵動線」、「素顏狀態不合照」、「下班不簽名、不合照」,規則曝光後引起兩極的評論。

多數粉絲表示理解與支持,但也有少部分網友酸她大牌,還有男網友不滿開嗆「在跩什麼東西?」稱她只會蹭在沈玉琳旁邊、蹭知名度,「妳所賺的每一分錢,還不都是觀眾為了看妳,買門票而來的,跳舞跳得這麼爛,就只是個擺拍的模特兒,毫無跳舞的專業水準」。

對此,林襄直接PO出酸民留言反擊:「很氣哦」,引來粉絲叫好,不過她將該名網友的IG帳號、頭像照片都公開,也被提醒可能觸犯恐嚇罪和違反《個資法》,依《個資法》第41條規定,若公開目的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的不法利益,甚至損害他人的利益,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以下罰金;若公開截圖目的是要讓其他網友公審、肉搜,藉此恐嚇傳訊者,使對方心生畏懼,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05條的恐嚇罪,目前林襄尚未針對此事作出回應。

林襄反擊酸民公開名字頭像恐觸法。翻攝林襄Threads
林襄反擊酸民公開名字頭像恐觸法。翻攝林襄Th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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