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東家蜂鳥音樂針對鄧紫棋上架重錄專輯八表聲明宣稱,自家公司享有所涉作品的錄音製作者權、詞曲著作權,且歌曲相關權利人明確為公司方,因此鄧紫棋的行為存在複製權/改編權侵害、信息網路權侵害。要求各音樂平台立即下架涉事重製版歌曲,以及限鄧紫棋團隊48小時內刪除所有通路傳播的侵權內容。

鄧紫棋強調,這次的重錄(專輯),是嚴格依據法規許可重錄,自己也依法支付報酬。更重要的是,她所有作品的公播權,自14歲起(遇見蜂鳥之前),就已讓CASH協會代為管理,所以這些重錄版本是合法地全球上架的,鄧紫棋強調,「所以我不會下架歌曲。」

鄧紫棋反酸,蜂鳥聲明中既然有一句提到這次本質為著作權問題的事情,與藝人解約糾紛屬不同法律關係,又有一句提到「法律底線」和「契約精神」,「那麼,可否請蜂鳥音樂先結算給我自2018年10月起,6年8個月間,我所有的合法版稅呢?還有我2019年解約前,6個月左右的合法勞務費,至今也是還沒收到的,能否先結算給我呢?麻煩了,謝謝」。

鄧紫棋回應蜂鳥音樂聲明。翻攝自鄧紫棋臉書
鄧紫棋回應蜂鳥音樂聲明。翻攝自鄧紫棋臉書
鄧紫棋秀出著作權所屬證據。翻攝自鄧紫棋臉書
鄧紫棋秀出著作權所屬證據。翻攝自鄧紫棋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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