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律師林哲健回函給新北巿政府指,家寧媽媽的公司未召開董事會及股東會,股東(Andy)要求公司提供財務資料未獲回應,已獲裁處董事長家寧媽4萬元罰鍰,依公司法規定應令其限期改正,並按次處罰直至其改正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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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吃驚「罰太少了吧」、「真的太少了吧,所以在台灣騙子能那麼逍遙不是沒道理的」、「4萬,不痛不癢」,林哲健貼出法條,不開股東會,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而拒絕董事查閱簿冊,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網友感嘆「罰多少真的無解,法條上限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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