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半年撕破臉

據《鳳凰周刊》報導,大S向法院提交的資料揭露,她第一次對汪小菲失望,是2022年5月30日,當時兩人離婚半年,按照大S的說法,很多媒體報導了汪小菲婚內出軌一事,汪小菲則要求大S出面欺騙大眾,說自己沒有出軌,大S拒絕了這個請求,隨後汪小菲就在微博發文指控大S透過他人處方箋服用違禁藥物,隔天又道歉稱是一時衝動,做出一生中最後悔的一件事,並已向大S道歉,不過大S認為她已因此遭受不可逆轉的傷害,希望這件事盡快過去,不再與汪小菲有任何瓜葛。

到了2022年11月21日,媒體曝光汪小菲拖欠撫養費被法院強制執行,當天汪小菲連發20多條微博怒噴S家,衍生出「床墊之亂」,11月25日汪小菲又指控大S婚內出軌。對此大S向法院指出,「2023年1月8日,汪小菲酗酒後發酒瘋,在抖音直播帶貨過程中辱駡申請人(合法元配),將汪小菲婚內的出軌對象張某某奉為恩人,詆毀申請人合法再婚的婚姻,並誹謗申請人的現任丈夫是罪犯,引導網友網暴申請人及其家人」。

曝光孩子踩底線

大S在2023年2月16日對汪小菲提起訴訟,稱自己的名譽權、隱私權受到侵犯,3月21日,北京互聯網法院立案。至於撫養費問題,2023年3月27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汪小菲敗訴,認定他拖欠孩子撫養費750萬元台幣後,汪小菲繼續發布微博,否認拖欠孩子撫養費,也在此時PO圖曝光了大S及雙方未成年孩子的隱私,徹底踩到大S的底線,她說作為母親,「一直致力於保護孩子的隱私和肖像,讓孩子擁有不被外界打擾的童年,更重要的是保護孩子的人身安全」。在給法院的資料裡,她說自己與汪小菲11年的婚姻以及離婚後,「從未在公開場合發布過損害汪小菲名譽權、隱私權的內容」。2023年5月她並發送律師函,要求汪小菲停止誹謗和洩露她的隱私,以及曝光未成年子女的隱私與肖像,可是從當時汪小菲的社群看來,他並未將這些放在眼裡。

大S(右)和具俊曄結婚後,承受前夫與前婆婆的詆毀。翻攝大S工作室微博
大S(右)和具俊曄結婚後,承受前夫與前婆婆的詆毀。翻攝大S工作室微博

戰蘭影射送綠帽​

另一方面,自從2022年11月21日汪小菲開撕大S,張蘭也沒閒著,在直播間口出「小綠帽子我們戴著」、「當然是她先綠的呀」、「三年前就聯繫上了,都算計好了,都過好戶了」等語,播放她發給S媽的微信語音:「你和你的小S把大S害了,你知道嗎,你這個當媽的天天在那表演,你噁心哪你……」

綜合大S提交的訴訟資料,最讓她難以接受的是,2023年除夕前夜,張蘭在直播間稱「因大S不給看孩子,停了大S的信用卡」,迅速登上微博熱搜。1月22日大年初一,張蘭在未獲得孩子同意之下,擅自在直播間連線孩子;1月25日大年初四,張蘭在直播間模仿大S和具俊曄拍照;1月26日大年初五,張蘭在直播間誹謗大S除夕給她發全家福。更離譜的是,1月26日這天,張蘭還說,大S在2018年流產的孩子是具俊曄的。不過眾所周知,當年大S流產僅7天,就被汪小菲拉著去錄綜藝《幸福三重奏》,然後賺了2000萬人民幣。而大S對張蘭提起訴訟,則是在2023年4月20日北京互聯網法院立案。

大S向北京法院聲請行為保全,法院在2024年8月作出民事裁定。翻攝鳳凰周刊微博
大S向北京法院聲請行為保全,法院在2024年8月作出民事裁定。翻攝鳳凰周刊微博

大S聲請行為保全

而後大S向法院聲請行為保全,2023年9月21日法院和大S、張蘭、汪小菲三方的律師談話,大S訴求:「汪小菲、張蘭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網路平台上對申請人徐熙媛及其丈夫進行侮辱、誹謗,不得以任何形式洩露、傳播、發布申請人及其子女的身分資訊、資產情況、交往情況、婚姻情況、身體情況、學習情況、消費情況、家庭收支情況、合同協定情況、聊天紀錄、照片影片、旅遊、醫療情況、衣食住行、生活等事宜有關的一切資訊。」

汪小菲稱大S此舉是對自己「人格的侮辱和貶低」,張蘭更不服氣,她主張大S提出的行為保全申請無事實根據,自己在直播帶貨中無侵權行為,沒有指名道姓地提大S。她還說,假使大S能夠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直播中含有對她的表述,也是事出有因,此原因是大S不斷透過網路製造熱點議題,例如不讓汪小菲到家裡行使探望子女的權利、擅自變更《離婚協議》約定的條款等,刺激汪小菲並引發網民關注後,張蘭不得已才予以回應。而在張蘭看來,自己和汪小菲的回應方式給大S和具俊曄帶來較大流量,「其本人及現任丈夫也是受益者」。張蘭甚至說,大S的舉動,「與黨中央提倡的保護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政策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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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聯網法院對大S的行為保全聲請做出民事裁定。翻攝鳳凰周刊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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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母子吃癟

法院在2024年8月19日對汪小菲作出民事裁定,要求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不得在網路平台上以文字、圖片、音訊、視訊等形式發布涉及大S的交往經歷、婚姻關係、離婚事宜、子女生活、健康狀況、消費紀錄的事宜的相關內容,直至本案裁判文書生效時止。法院認為,汪小菲發布的言論已經脫離了一般社會評價的範疇,存在侵害大S名譽權及隱私權的較高可能性;且汪小菲存在再次發布具有較高侵權可能性言論的傾向。

​同一天,張蘭也收到相同的民事裁定結果。針對張蘭的行為,法院的看法是,張蘭發布的涉大S相關內容雖未指名道姓,但是可透過上下文、語境等推斷指向大S,至於「小綠帽子」「所謂的什麼初戀了,人家一直沒斷」「吸毒」「重婚」「殺豬盤」「借個種」等內容,則「涉貶損性言辭」。​此外,法院駁回了大S要求封禁直播間的請求。

張穎穎(左)和汪小菲曾經高調認愛,已分手收場。翻攝張穎穎抖音
張穎穎(左)和汪小菲曾經高調認愛,已分手收場。翻攝張穎穎抖音

監護權左右官司

此後大S生活暫時得以平靜,並等待最終判決,不料先於2025年2月2日撒手人寰。報導指出,針對原告在判決下達前死亡的情況,北京存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胡勝利表示:「在民事案件訴訟過程中,原告死亡,若原告沒有繼承人的,終結訴訟。若有繼承人的,中止訴訟,並根據繼承人的態度來決定是繼續審理案件,還是裁定終結訴訟。」

根據中國《民法典》規定,按照順位的話,大S的繼承人是子女、具俊曄、母親。胡勝利解釋,但兩個孩子和具俊曄沒有血緣關係,監護權按法律規定將轉移給汪小菲,「這種情況下,讓汪小菲作為兩個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如果代表孩子,去法院進行本案訴訟,顯然不可能」,因大S是針對汪小菲和張蘭對其本人及配偶的被侵權行為提出訴訟請求,並以未成年子女法定監護人的身分對其子女被侵權行為提出訴訟請求,若作為本案被告的汪小菲將來成了兩個孩子的法定監護人,繼續由汪小菲代表未成年子女對其本人提出控告,顯然存在矛盾性。因此,該項以監護人身分提出的訴訟請求,存在變更或撤銷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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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去年和馬筱梅再婚,日前來台帶大S女兒出遊。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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