茵聲以自己經驗同樣接案的朋友,表示「在工作前必須收到頭尾款,至少收到頭款再做事」,這樣執行案子的剪接、攝影、場地、妝髮、服裝及公司夥伴的費用才能有著落,千萬不要為了聽信對方所謂請款方便等種種理由,而沒了自己公司的原則,尤其合約一定要簽,不然不但白做工,還要倒貼費用給技術人員。
對於這次被賴帳,她只能麻煩同事處理法律程序,既然對方吃人夠夠,那就公事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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