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文創法》的「黃牛條款」規定,將藝文表演票券等加價轉售,就屬於黃牛,可以依照票面價格處以10至50倍懲罰,而且是依票券張數一張一罰。而檢舉黃牛的獎金為黃牛被罰款金額的20%,最高可達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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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宇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如果看到有人在加價轉賣周杰倫演唱會特區門票的,立即就寫信給文化部進行檢舉,若以6880元被罰30倍計算,那黃牛1張票就將被罰款20.6萬元,而檢舉人獎金就有4萬元,「幫國庫賺錢,大家也可以自己賺零用錢。」而若以黃牛被罰款10倍計算,檢舉獎金有約1.4萬元,若罰款50倍,則獎金超過6.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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