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問判決結果,薩泰爾36字表示,「因為還沒收到判決書,所以敗訴原因尚不清楚,待判決書出爐會再與律師討論。」是否再上訴,會再跟律師討論。

判決指出,薩泰爾公司雖將活動名稱命名為「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而曾博恩在演出過程中也一再重申這是一場「演講」,自稱為「講者」,稱呼觀眾為「學員」,並以「簡報」及「投影片」播放大綱及照片等方式,呈現演講樣貌,但活動是以「雙重標準」為主題,由曾博恩獨自站在舞台上,以幽默、逗趣、誇張表情及肢體律動等表演方式,詮釋他個人生活或社會上對於同一事物的雙重認定標準。

法官認為曾博恩以「剪頭髮」、「懷孕生子」、「吃素」、「姓名諧音」及「童謠」等令觀眾發笑的雙重標準舉例,展現他機智、妙語如珠,並以肢體律動表演方式娛樂觀眾,足見該活動所呈現的實質表演內涵,確實是曾博恩以具有娛樂效果的單口喜劇(Stand-up comedy)方式演出,與演講有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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