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今天安排全天庭訊,審理Faye涉嫌誣告案,多年前曾在演唱會公開下跪向Faye求婚的阿沁,穿著圖案亮眼的外套出庭,中午休息時,記者問他對於此案有沒有什麼話想說,但他僅說:「我是來作證的。」其餘不願多談。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2018年因合約問題,槓上東家華研國際,隨即退團並控告恩師陳建寧在履約保證書偽造她的簽名,但檢方查出是Faye親簽,因此不起訴陳建寧,並起訴Faye觸犯誣告罪。

台北地院日前審理誣告案,傳喚陳建寧作證,庭訊後,Faye哽咽受訪說她提告偽造文書,是為捍衛「詹雯婷」3個字;陳建寧則強調當時拆夥真相是「她拋棄了我們」。

Faye上次出庭後受訪說:「由於當初陳建寧老師的發掘和我們在音樂上的共識,我加入建寧老師的公司『無限延伸』,一起以F.I.R.飛兒樂團出道,我對老師抱有最大程度的感恩與尊重,對他有關樂團事務的安排,有絕對的信任,但2009年,建寧老師在團員們不知情的狀況下,私自將『F.I.R.飛兒樂團』註冊為他公司所有的商標,讓這份信任開始產生了裂痕,也在那年,我約滿就離開『無限延伸』,在那之後,我都以個人名義簽訂所有相關合約」。

她指出,2013年,因與唱片公司的合作即將到期,「建寧老師說要為樂團找間新唱片公司,我當時提出兩個期望:第一,新唱片公司簽約由我親自簽訂,沒有人可以代替。第二,從第八張專輯開始,母帶權由團員3人共有,對於我的期待,建寧老師當即表示同意。直到2014年我才發現,建寧老師早已於2013年,在沒有我親自簽名,也從未獲得我授權的情況下,逕自代表我與華研公司簽約了。雖然實際上我本人從未簽約,但為了樂團可以順利運作,後來的演出,都是以單場邀約我作為主唱的方式來進行。基於對樂團多年的感情,我一直期待建寧老師能正視合約精神,以正當合法的方式,達成各方共識之下,進行合約簽訂。然而多次溝通卻沒有結果,在等待回應的過程中,突然被兩位團員告知F.I.R.有新計畫,但不包含我。儘管如此,我依然對新生的F.I.R.表示祝福」。

Faye表示,2019年7月間,她輾轉得知陳建寧有一張簽有她名字的保證書,內容為「將本人之所有演藝事業皆委由無限延伸音樂事業有限公司與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經紀管理」,但這與實際情況完全不符,令她非常震驚,事前她對這份文件的內容完全不知悉,也從未簽過,「過去不論是建寧老師與阿沁在公開場合的談話、建寧老師後來委任對我提告的律師所寫的法律意見書、無限延伸公司其他人員傳給我的文字訊息,都一再重述我與華研公司間沒有契約關係。很明顯,我的簽名是被偽造了」。

Faye接著哽咽說:「一直以來,為了維護我們共同的名字『F.I.R.』,維護我們一起取得來之不易的成績,對於過去的種種,我都可以輕輕揭過。但偽造簽名是嚴重的侵權行為,這一次我不得不站出來,用法律保護我自己。提告偽造文書,是為維護事實和心中的正義,是對『詹雯婷』三個字的捍衛。發生事情的這幾年,我沒有出來對外說明,是認為其中的委屈和情緒我可以自己消化,我希望藉由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很遺憾還是讓大家看到這麼多的不美好,也希望這些是非能儘快平息。」

陳建寧則對媒體表示:「當年的事實其實很簡單,我們3個人一起簽到華研,簽了合約,但是事後她有自己的發展,拋棄了我們跟華研唱片,我們也都同意她了,她離開以後居然誣告,我們也覺得莫名其妙,好險因為筆跡鑑定出來是她本人親簽,還我們清白,所以接下來希望她好好面對司法。」有記者問陳建寧,今天庭訊3個多小時期間, Faye似乎有點情緒化,陳建寧說:「她一直都是這樣。」

F.I.R.飛兒樂團於2004年出道,由主唱詹雯婷(Faye)、吉他手阿沁、鍵盤手陳建寧組成,2015年6月,飛兒樂團加盟華研唱片,但沒多久就爆出內鬨,2018年2月間,Faye在臉書PO文指自己無預警被退團,而飛兒樂團則PO文反指是Faye堅持離團,同年10月,Faye加盟亞神音樂至今。

 

 

飛兒樂團創團成員Faye(上,資料照)、阿沁(左下,丁牧群攝)、陳建寧(右下,資料照)在台北地院合體。
飛兒樂團創團成員Faye(上,資料照)、阿沁(左下,丁牧群攝)、陳建寧(右下,資料照)在台北地院合體。
Faye今到北院出庭。資料照
Faye今到北院出庭。資料照
陳建寧今到北院出庭。資料照
陳建寧今到北院出庭。資料照
阿沁今到北院出庭。丁牧群攝
阿沁今到北院出庭。丁牧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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