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女人大律師李怡貞」今早發文,雖未點出是看黃子佼的長文,但開頭說就「兩萬字不停地跳耀(躍)著,看完了。」她認為,「解釋自己不如好好跟受害者們道歉,跟曾經信任過的大眾道歉,並且正面面對法律責任。」公眾人物的社會責任,「包括好好示範如何面對錯誤的態度。」如果態度誠懇,「台灣總是是個容易原諒人的美麗社會。」
李怡貞說,「凡事因果循環皆有報應,生了孩子,一定不敢,也無法想像如果這美麗單純的孩子亭亭玉立的時候慘遭魔爪,跟自己相同手法的魔爪,會是如何的心痛,十萬字都無法彌補受害者家庭的影響以及多年累積的憤恨。」她不信人性本善,「我們總可以儘量為了下一代更好更乾淨的環境努力不作惡。人是有選擇的。」
「苟且作惡以為大家都會怕事/勢噤聲容忍,但是時間點一到,總是會有人代替月亮來懲罰你/妳。」她表示,「那個人也有可能多年後的你/妳自己。」「說過的話做過的事,總是會像回力鏢一樣,打到妳/你自己,讓他人噁心。」
至於家人,李怡貞奉勸他「無辜的家人就不要再牽扯,用自己的方式彌補捍衛,無需跟任何人交代。」她留言再補充「本來你的任何錯誤選擇,帶來影響都是家人要概括承受的。所以好好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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