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仲茵昨日在臉書發文細數過去遭陳冠霖「長期慣性的言語暴力、肢體暴力、性暴力,一次一次又一次⋯」。她說,20年前那段成為她終身夢靨的泰國幸福蜜月,陳冠霖無視她懷孕不適堅持徹夜飲酒狂歡,回房後「還要身體不舒服的我滿足他」,結果陳冠霖「再次動手,拿飯店房間電話筒敲我、拿酒瓶捅我、枕頭悶住我的臉、無止盡的辱罵」。
為了求活命、為了孩子,鄭仲茵挺著5個月大肚子,不顧全身赤裸拼命逃出房間,拚盡全力求救,「結果我被拽著頭髮從客房走道拖回房間,當下無力的覺得活不了了」,事後她萬念俱灰一度想輕生尋死,直到「當我要打開二十幾樓窗戶時,他終於哭著抱著我跟我道歉 拿筆戳自己大腿,寫下這封悔過書,保證絕不再犯。(他拿筆戳大腿的傷,他對外也說是我戳的)」。
她淚訴,她異想天開地以為從此幸福快樂,但沒有,陳冠霖並沒就此悔過,沒多久後持續飲酒作樂、言語暴力、肢體暴力故態復萌,才有之後的KTV事件。她說,當時她已懷孕8個多月,陳冠霖在KTV飲酒作樂,她到了現場竟,「一位女性靠在他肩上指著我,對陳先生說:她怎麼來了!」兩人因此起爭執,結果她就在門口被陳冠霖暴力推開、撞門、巴頭、扯破衣物,最終在警方協助下申請保護令,卻成了陳冠霖口中的 歇斯底里瘋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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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仲茵細數遭陳冠霖家暴過往,也陳述從孩子滿月後,從未見過爸爸,而她絕未阻止過陳冠霖看孩子,「陳先生說他的電話從未改變,所以是要小孩主動去找他,才認有這小孩?」她說,公道自在人心,因陳冠霖的自述,如今她認為確實有站出來說話的必要。
她並強調,發文所附悔過書,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於泰國蜜月旅行陳冠霖施暴後寫下的,寫完後落款的時間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一日,同為西元2002年。另,網路世界非法外之地,懇請大家理智發言。質疑她偽造文書部份,若有必要可交給司法公正判定筆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