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玲在臉書發文質疑「國度事業吃相難看」,當收到第一張藍色補繳稅單時,就開始強烈懷疑國度事業是否有「主動申報財務」這件事,為何收據都不能用?為何奉獻金額數字都對不上?國度事業還可以自行填寫你根本沒有拿過的金額?一切都太不合理了!

王瑞玲因此寫信給內政部首長信箱,質疑組織設立登記是否合法,她並在臉書貼出內政部的4點回應。

王瑞玲(中)曾與宋逸民、陳維齡同教會。翻攝藝起發光臉書
王瑞玲(中)曾與宋逸民、陳維齡同教會。翻攝藝起發光臉書

內政部回文中指出,「藝起發光」等 3 組織,僅查有「台灣藝起發光促進協會」係經本部核准立案之人民團體;如有需查詢團體資訊,可逕於本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網站之「找團體」項目下查詢。

另外有關人民團體財務之支用,係為團體之自治事項。內政部指出,「查該會於109年度召開最近1次會員大會通過財務書表,惟110年度至今尚未召開會員大會,本部將另函輔導該會儘速召開會員大會,且如涉有收費或公開招生、授課、售票、捐募、義賣或其他類似情形者,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另外,倘有宗教詐欺涉嫌違反國家法律規定者,民眾可檢具相關事證向檢調單位檢舉。

王瑞玲認為,「國度事業未開理事會,有規避協會幹部正常交接及掩蓋非法之嫌,未公開財報更屬重大疏失!」她並驚呼「這個自稱教會的協會,果然內情不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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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教友報稅再槓宋逸民!藝起發光回3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