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女子爆料和林輝瑝交往快1年,稱交往期間他一直在拍戲,去年6月開始又參加運動節目,基本上是沒有什麼休息時間,「但他都會載我下班後載我回家,從去年11月開始,他很常告訴我,他有事不能載我,我剛開始非常相信他。某天他跟我說他們隊長要請吃飯,不能來載我,我就自己一個人回家,但我朋友卻傳訊息跟我說他看到我男友跟別的女生一起吃飯」。
爆料女子指隔天一直逼問林輝瑝,「他才承認那天跟他一起吃飯的是他同公司的師妹,而且他們兩個好像也曖昧一陣子了,後來我就跟他分手了,他就開始跟我要他之前送我的東西,說我是賤女人,他不想浪費錢在我身上」。
此外,女子也貼出疑似和林輝瑝的對話截圖,圖像名字寫著「Mike林輝瑝」,11月19日下午4點20分,他傳訊給該女子,「寶貝我今天不能去載你了,因為導演突然說要多拍一場」,女子則回「沒關係,辛苦了寶寶,加油喔」。
下一則截圖則是11月27日晚上8點多,疑似林輝瑝傳訊問該女子今天可以自己回去嗎,接著稱「家佑要請吃飯」;同天晚上10點多,該女子的朋友對爆料女子說「我剛看到你男友跟一個女生單獨吃火鍋欸」,女子回「可是他說他們隊長請他們吃飯」。
對此,林輝瑝在IG貼上爆料內容並回應,「針對這個事情很多BUG點,11/19我人早上拍戲到下午接著去練羽球,練完羽球晚上接著桌球,甚至下午我還發過練習的限動,何來突然要加拍戲這件事,我都無語了。11/27拍完戲都9點多了,晚上10點多跟得得去打羽毛球,請問我哪來的時間跟別人吃晚餐?麻煩爆料者能出來解釋一下嗎?隨意散播謠言者如果不道歉,將會請經紀人尋求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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