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保署指出,模里西斯西部海域為著名賞鯨觀光聖地,當地政府已於2012年頒布《海豚與鯨魚觀賞條例》,明確規範禁止餵食、觸摸鯨豚,或在動物附近投擲其他物品等觀賞準則,維護遊客與鯨豚安全。

該條例規定,除了科學研究或紀錄片拍攝外,禁止任何人下水與鯨豚共游,一般遊客觀賞鯨豚,須搭乘合法執照賞鯨船,並由船家依規定保持安全距離賞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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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保署表示,不少民眾為與抹香鯨合影,未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特殊許可,擅自下水與抹香鯨共游及觸摸,不僅造成抹香鯨緊迫,也可能迫使抹香鯨改變自然行為,導致抹香鯨被迫遷徙離開海域、影響當地海洋生態,也可能觸犯相關法律規定。

海保署也呼籲民眾,出國遊玩若在當地遇見或觀測到野生鯨豚,應遵守當地法律規範,不能因個人私慾或商業利益就騷擾動物,並提醒,出國旅遊勿帶回、郵寄保育類動物產品,違者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0條及第52條,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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