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安昨在IG貼出報案三聯單說,「案發後我隨即就請律師陪同前往警局提出恐嚇、妨害自由的報案,並提供一小時多完整錄音和錄影,現已由警方調查中,靜待司法調查」。三聯單上內容寫明日期是7/28,報案遭許姓男子等人妨害自由、恐嚇,事發時間則是7/26晚間8時。
林子安是7/26晚間在IG自爆劈腿、餵毒且拍性愛片,向兄弟willy認錯。不過隔天林子安卻突然刪除文章,且一夜翻轉,在IG貼出聲明,強調表示前一天的發文「並非事實。」外界揣測先前致歉恐怕是遭到威脅。
對此,Willy怒不可抑發文反擊,指林子安發文的內容不實,「事後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給地址不知道是律師事務所)約我去律師事務所簽什麼爛協議書,因為我不簽,林子安去報案。」
Willy還原當時狀況,他表示是林子安自己要來道歉的,「是你們自己要來的沒人強逼你們,你們離開還手牽手離開,吃藥就吃藥有做就有做,發文是你女友要求的,一年不刪文也是你女友要求。」他痛批林子安是惡人先告狀,真的很可恥!
Willy還PO出對話截圖證明,林子安事後還叫他所謂的叔叔來說情「刪除毒品」的部分,「還要給我一筆錢,我還有骨氣並沒有收你們的封口費。」Willy憤怒要大家評評理誰受傷最大?為何做錯事的人死不承認還惡人先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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