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72歲的婆婆姓吳,她告訴《壹蘋新聞網》記者,當時代書及錢莊吳姓男子都在,但她根本不知道吳男是誰,只是根據媳婦的建議,依樣畫葫蘆。

「我連自己名字也寫不好,還得看著已經寫好的姓名照著畫,地政所人員沒有起疑,萬萬沒想到,2棟房子就這樣過戶了!」這位婆婆提到媳婦騙她的過程,依然氣憤,強調吳男拿房子去借錢還不出來,導致銀行三天兩頭就要拍賣強制執行。

判決指出,媳婦黃女與丈夫開公司做生意,黃女是實際經營者,2014年陸續向地下錢莊吳姓業者借貸,共積欠吳姓業者3300萬元本利,黃女無力還款,竟與吳男共謀,向婆婆謊稱公司節稅,必須將婆婆名下位於台中市沙鹿區的2棟房產過戶給公司,日後再將房產歸還給婆婆。

婆婆信以為真,2018年12月在黃女陪同下,到清水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

吳姓老婦說現在的心情簡直生不如死。張喆喜攝
吳姓老婦說現在的心情簡直生不如死。張喆喜攝
台中一位婆婆吳姓婦人因不識字,指控遭媳婦聯手地下錢莊的吳姓業者設局,將2棟透天別墅過戶騙走。張喆喜攝
台中一位婆婆吳姓婦人因不識字,指控遭媳婦聯手地下錢莊的吳姓業者設局,將2棟透天別墅過戶騙走。張喆喜攝

說起2棟房子要遭拍賣,全家人烏雲罩頂!這名婆婆受訪過程中,數度哽咽,一旁的丈夫則氣到不知道該說什麼是好。婆婆難過指出,丈夫是土生土長沙鹿人,在當地已住了70多年,長輩留下一些荔枝園,他們夫妻倆省吃儉用,蓋了4棟房子,打算給子女1人1棟,沒想到就被黃女及吳男聯手騙走2棟。

她難過、自責到幾乎快死掉,這種行為比土匪還嚴重,法院也無法還她公道,「實在太沒天理了,這樣還有政府嗎?」

提及透天別墅遭過戶,這名婆婆後悔又自責。張喆喜攝
提及透天別墅遭過戶,這名婆婆後悔又自責。張喆喜攝

黃女的丈夫見家中兩老受折磨,氣得和老婆黃女離婚。黃女及吳姓錢莊業者雖被依偽造文書等罪,一審分別被判刑4年6月、5年,但吳姓業者已早一步將2棟房屋,分別向大肚區農會貸款1320萬元、陽信銀行貸款800萬元,共得手2120萬元。

這名婆婆同時對錢莊的吳男提起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之訴,希望把房產改回自己名下,目前一、二審均勝訴,最高法院審理中。不過,她萬萬沒想到,吳男因為曾簽本票向其伯父借款,透過伯父以本票債權清償為由,聲請強制執行,打算拍賣2棟房屋,大肚農會及陽信銀行則以吳男欠款違約未清償聲請參與分配。

當事婆婆無奈只好再向法院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要求撤銷該2棟房屋的強制執行。

黃姓媳婦(右)被控向婆婆謊稱公司要節稅,騙走過戶2棟透天厝。爆料人提供
黃姓媳婦(右)被控向婆婆謊稱公司要節稅,騙走過戶2棟透天厝。爆料人提供
吳姓錢莊業者被控設局和媳婦聯手騙走老婦2棟房產。爆料人提供
吳姓錢莊業者被控設局和媳婦聯手騙走老婦2棟房產。爆料人提供

被騙的2棟透天厝,一棟位於沙鹿區明秀二街靠近熱鬧的北勢東路,另一棟門牌雖位南陽路71巷,因縱深長,後方直接臨北勢東路。當地太平洋房屋仲介陳柏羽說,這2棟房子的優勢在於出來就是北勢東路商圈,距離弘光、靜宜2所科大都很近,附近還有捷運藍線正英站預定地,不管是自住或出租給學生都很受歡迎,粗估明秀二街的透天厝價值約在1500萬至1600萬元,南陽路巷子內則在1300萬至1400萬元。

明秀二街透天厝(紅框處)目前市值約1500萬至1600萬元。張喆喜攝
明秀二街透天厝(紅框處)目前市值約1500萬至1600萬元。張喆喜攝
南陽路71巷透天厝也被地下錢莊吳姓業者過戶,市值約1300萬至1400萬。張喆喜攝
南陽路71巷透天厝也被地下錢莊吳姓業者過戶,市值約1300萬至1400萬。張喆喜攝

女兒陳小姐看媽媽為2棟透天厝瘦了一圈,陪著媽媽向多名立委陳情,還寫信求助總統、立法院長、司法院長,但只有總統府及司法院回覆「尊重司法、無權介入」。

陳小姐告訴《壹蘋》記者,家人事後才知道黃女玩地下期貨輸錢,媽媽是純樸的鄉下人,沒受過教育,也不識字,因為相信媳婦黃女才前往地政所,黃女叫她簽什麼就簽什麼,媽媽一直以為名下目前出租的2棟房屋,係過戶給兒子的公司,沒想到竟是過戶給地下錢莊吳姓業者,直到弟弟(黃女丈夫)2019年接到房屋稅稅單,才發現房子已過被過戶。

她表示,他們在法庭上也提出許多疑點,包括地政所只核對媽媽的證件,連一句最基本的「妳知道要過戶給吳男嗎?」都沒問,2家銀行核貸前只看了房產位置,沒實地詢問現租客及鄰居,就核貸出這麼大一筆金額,令人懷疑是否徵信不實。

老夫婦對司法感到非常絕望,痛批只會保護惡人。張喆喜攝
老夫婦對司法感到非常絕望,痛批只會保護惡人。張喆喜攝

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原告確實是該2棟房屋的實際所有權人,但因被吳男登記為所有權人,向大肚農會及陽信銀行貸款,2家銀行在核貸程序上沒有問題,屬於善意的第三人,而原告也未能舉證銀行違反誠信原則,請求銀行撤銷強制執行並無理由,予以駁回。

陳小姐表示,吳男伯父及大肚農會、陽信銀行2年來多次聲請強制執行,打算拍賣這2棟房子,他們每次都只能忙著籌擔保金阻擋,擋了1次又1次,至今提出的擔保金已逾千萬元,對於法官的判決,他們感到非常無奈,明明自己就是被害人,卻無法拿回被騙的房產,「法律根本就是在保護壞人!」

目前只能提起上訴,也希望政府能修法,遇到類似案件,銀行不能再以「善意第三人」做為保護傘,應與被害人協調分擔損失。

 

72歲的婆婆一再告訴記者簡直沒天理。張喆喜攝
72歲的婆婆一再告訴記者簡直沒天理。張喆喜攝

黃姓前媳婦在法庭上全認罪,《壹蘋》記者透過前婆家家人試圖聯絡她,她不願回應,前婆家家人轉述,黃女案發後有對家人道歉,「但道歉有什麼用,房子都還拿不回來?」

錢莊吳姓男子則聯絡不上,他在法庭上辯稱係黃女聲稱其婆婆願意幫她解決債務,並提出權狀、印鑑等,他不知道黃女未取得婆婆同意。但法官不採信,一審分別將吳男、黃女判刑,目前上訴二審中。

此案委任律師林瓊嘉表示,這名年邁的婆婆和銀行之間沒有任何債務關係,而且房地產被偽造過戶,「怎麼會要她去承擔別人的債務、銀行的損失?」況且,雙方都是被害人,銀行損失有再保險可以承擔,吳婦卻沒有任何保險可承擔風險,面臨無辜遭受拍賣而不能救濟的後果,銀行實不應該將他們的錯誤所造成損失,要無辜者負擔。

家人也氣憤說,吳男伯父疑是幕後金主,一開始用吳男的名字買了一億多的土地,再向銀行貸款9000萬,當時的連帶保證人就是伯父,後來因為和母親的官司,又把整塊價值一億的土地改成伯父姪媳婦的名字,於是免除伯父的連帶保證人,整個過程非常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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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在明秀二街的房子遭法拍但尚未搬離,全家人處於愁雲慘霧之境。張喆喜攝
位在明秀二街的房子遭法拍但尚未搬離,全家人處於愁雲慘霧之境。張喆喜攝
吳婦的丈夫已經氣到說不出話。張喆喜攝
吳婦的丈夫已經氣到說不出話。張喆喜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