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爸媽被2個關鍵字嚇到

檢方偵辦此案時,女童說:「我在阿伯房間看到阿伯的鳥鳥,那時候我趴在阿伯的床上,阿伯跪著、趴著,他趴在床上用我,戳我屁股,他戳我屁股時,把我褲子拉掉,拉掉我褲子時,沒有先問我可不可以,我沒有喜歡他拉掉我的褲子」、「阿伯一直戳,戳到要吃飯了,阿伯用他的鳥鳥戳我的屁股,屁股是指大便的地方,阿伯用鳥鳥戳我屁股時,我不會痛」。

女童父親出庭證稱:「有天晚上要睡覺時,女兒突然講了『阿伯的鳥鳥很大』,我們就嚇到,因為不知道她怎麼突然講這個,一是聽到『阿伯』嚇一跳,二是『鳥鳥很大』嚇一跳。」

他還提供事發後質問溫男的電話錄音為證,女童父親逼問溫男:「你的生殖器有沒有碰到她的嘴巴?」、「有沒有碰到她下體?」、「你的生殖器有沒有去碰到她的屁股?」、「你有沒有做頂她的動作?」、「她在你的褲子上磨蹭多久?」、「為什麼老二勃起的時候,你抱著她?」

保母丈夫自打耳光頻道歉

溫男不停道歉,希望女童父親給他跟他的家庭一次機會,並說:「嘴巴我跟你講,就是她擦身而過嘛,她碰到我的生殖器。」、「她看到我在量體重,然後她好奇...我沒有很刻意的把我這個東西放她嘴巴。」、「事實上啦,我的內褲是有,那個是有跑出來,它跑出來。」、「我的東西有碰到她褲子,有碰到她屁股。」、「她這樣在我的這邊磨蹭了很久。」

說到這裡,溫男還「啪」一聲打自己耳光說:「不小心碰到她啦,我真的不是刻意的。」、「男人看A片一定會勃起來的,這個是我的疏失。」、「我覺得是我的不對,因為她畢竟是小孩子,我不能這樣子,我真的錯了,不好意思,我真的愧對你們夫妻啦。」後來溫男擅自以女童的名義,捐款給育幼院,希望獲得她父母原諒。

但溫男出庭喊冤說女童父親以誘騙、恐嚇等方式逼他承認,對話錄音不能當作證據。法官認為溫男在電話中不斷變更說詞,先後表示「我在房間看成人色情影片時,女童闖進房間剛好看到我陰莖勃起」、「我去廁所小便時,沒有關門,她路過廁所就看到我陰莖勃起」、「女童說要看我剛剛看的成人色情影片,然後就跑過來找我,剛好我的陰莖就碰到她的嘴巴」、「我在體重機量體重時有抱她,然後陰莖碰到她的臀部」、「我在房間換褲子時,她跑過來剛好碰到我的陰莖」,而且還不停道歉,完全沒有否認、反駁女童父親的質問,怎麼聽都不像被誘騙、恐嚇,因此高院維持一審見解,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溫男5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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