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建管處今在議會法規會報告「台北市競選廣告物選舉公布欄設置及管理辦法」。這是依據去年通過母法「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授權另訂的子法,該辦法已於11/6公告,將首次適用2024總統和立委選舉。
建管處長虞積學報告,建管處已在北市12行政區區公所設置選舉公布欄,總計12處,以電子看板方式設置,政黨或候選人擬刊登競選廣告物者,在抽籤次日起就可上網申請上傳競選廣告物圖檔。電子看板可觸控點選操作畫面,並透過網路達到雲端中央統一管理功能,選後還可供市政宣導用途。
主席、一召秦慧珠質疑,日本選舉可以貼紙本公告欄,為何北市不能貼紙本,電子布告欄對候選人沒幫助,還給候選人找麻煩,申請規定多,還要經審核,播了沒啥宣傳功能,文宣組還要花一組人搞這文宣,又不能強制登,很可能總統候選人根本不來登。
法務局長連堂凱表示,依據上屆議員通過的競選廣告物自治條例,立法理由有寫,內政部函示,未來競選廣告公布欄之競選廣告物以紙類、紙張以外材質為限。這是怕落入競選宣傳品張貼範圍,約定非紙質為限。紙類沒法登選舉公佈欄,但可以用在文宣品。
虞積學說明,《選罷法》52條後段規定,宣傳品之張貼以候選人競選辦公室處所、政黨辦公室、罷免辦事處及宣傳車輛為限。選舉期間只能張貼在競選辦公室和總部,其他地方不行,除縣市政府特定選擇地方,所以設選舉公佈欄,12區已花60餘萬設置電子公布欄。
陳宥丞建議,民眾是不會特地跑到區公所滑電子佈告欄,可考慮在每個里辦公處都設置電子佈告欄,北市府官方LINE可訂閱每個里資訊,把資訊對接到民政局LINE系統,讓民眾透過LINE即時接收競選廣告資訊。民政局長陳永德未正面回應。
法務局長連堂凱說,還有三年任期,這次RUN結果,可以討論自治條例要不要繼續或修正,這次限制很嚴格,等於讓一般路邊廣告物都會消失。
秦慧珠關心11/6公告實施後取締違規廣告物狀況。虞積學回報,已接獲25件檢舉競選廣告物,1件自行改善拆除,11件屬於違規競選廣告「露三點」,改善後「露兩點」變成一般廣告,還有11件陸續追查處理中,目前零開罰。
建管處對競選廣告認定,只要含有「姓名」、「號次」、「圖像」、「競選項目或活動名稱」及「競選標語或標記」任3點以上(包含3點)即視為競選廣告,俗稱「3點不露原則」。如參選人廣告僅有照片及姓名,即視為一般廣告,不受條例規範。違規廣告先函文設置人7日內限述意見,逾期未改善或補辦程序處1-5萬元,可連續罰,有公安之虞才優先拆除。
虞積學表示,目前有檢舉才查,非因巡察人力不足,是公平性問題,怕有些看到有些沒看到。秦慧珠反批,為了這個點就自廢武功,通通不巡查,有人壞心眼找工讀生把對手看板全檢舉,就全部開罰了。虞積學坦承,確實有此情況發生。
秦慧珠下結論,違規競選廣告被檢舉後,先給陳述意見,限期30天改善完畢,都已經選完了,雖然有很多爭議,但都已公告實施,就等這首次選舉執行後通盤檢討,看是要修母法或其他精進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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