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國內大考與選舉投票,也有不同一節,陳朝建也進一步說明,因依現行公職選罷法,選舉人須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並未有特設投票所制度,此與大考中心得設特別考場有顯著差異,仍請國人了解;此外,確診者也應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辦理,故中選會仍呼籲國人,如已知自己確診時,允遵守防疫措施規定,以保護自己與他人身體健康權利。

陳朝建也說,對於外界延長投票時間、分流投票等建議,依據近半年來韓國實施經驗,有部分正面評價,也有檢討聲浪,因分流投票、延長投票最終還是會造成混合投票,未投票者過了表定時間後仍可前往投票所投票,加上部分確診者提早到,也可能提早進入,導致無法區分確診者與未確診者,結果便是混合投票,甚至造成選務混亂,該事件也造成韓國選務委員長請辭。

中選會則表示,除有無法律依據特別規定外,再就實務而言,也必須向國人說明以下若干問題:

一、投票為公民的法定權利,但確診者的投票權利,與2300萬全體國民、1930萬的選舉人及30萬選務人員的健康權利,均應依傳染病防治法與公職選罷法等規定併同考量。

二、大考中心辦理特別考場,為法律所許,因其不受戶籍地限制,故可尋覓特定少數適當地點進行相關作業,但年底全國投票所數為17,649所,依法又須分布於各村里,甚至1村里也設多個投票所,與大考中心得設少數特定考場明顯不同。

不僅如此,如針對確診者特別設置投票所,除法律依據有欠缺外,還有相關問題須併同考量,諸如若某投票所僅有1、2位選舉人確診,則其法定投票秘密又該如何維護等,也不無疑問,而非僅防疫措施規劃執行的問題。

有專家建議,確診者在投票當天快篩陰性,就可戴上口罩、前往投票,並速去速回,但指揮官王必勝說,很多國家對確診者還是建議強制隔離,台灣也沒有快篩陰可外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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