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昨(10/24)宣布11/7起將鬆綁四大措施,若同住家人確診,接觸者原會依是否接種追加劑分為3+4與0+7,不過未來僅剩0+7一種方式。

衛福部過去提供防疫補償金給民眾申請,若持有「個案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無論本人或家人都可申請,但需符合隔離期間未領有薪水、未違反隔離規定等條件。

防疫補償金已發87億3千元

衛福部提供之居隔防疫補償金自2019年3月23日開始受理申請,截至今年11月23日已受理221萬件;共166萬餘件完成審查、126萬8千多件通過,共核發了87億3千元。

現行居隔3+4者,前3天最多可領到3千元補償,後4天則因快篩陰即可外出而無法申請,但11月7日3+4政策取消後將再也領不到任何補償。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司長蘇昭如指出,過去補償金是為彌補民眾配合防疫被要求不能出門所犧牲的自由;而未來不再強制不能出門,衛生單位也不會發居隔單,就不再提供補償金。

結束隔離2年內仍可申請防疫補償金

不過若是在11/7前被列居隔者則不用擔心,蘇昭如說,防疫補償金在結束隔離的2年內都可申請,不會因為取消3+4而領不到錢,主要還是會依民眾所持的居隔單判定,若選擇3+4基本上都能申請到,並依民眾隔離天數發給。

蘇昭如提到,今年4、5月開始國內確診人數遽增,也造成隔離人數及防疫補償金申請案件增多,但仍有些民眾因不了解法令未申請通過,比如確診者、違反防疫規定者。

未來接觸者0+7將以最後接觸日為第0天,隔日為自主防疫第1天,匡列為接觸者當天快篩1次,若要外出需有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自主防疫期間若有症狀也應檢測但不追蹤結果,快篩陽則依相關規定進行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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